严惩高空抛物 守住“头顶安全”

发布日期:2021-04-12 11:28

近日,万州一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有人竟然从楼顶扔砖头。幸运的是,砖头没砸到人。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极易给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危害,为文明划上一道深深伤痕,必须严惩!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严令禁止高空抛物,并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首次入刑,以刑法之重,捍卫百姓头顶上的安全。


以身试法者,必被绳之以法!3月31日,重庆首例高空抛物罪宣判,女子钟某某与人争吵时故意往窗外扔东西,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身边的“典型”,为我们敲响警钟。


“天花”乱坠“礼”难收。扔砖头的事情还在调查之中,但文明建设一刻也不能耽搁。遏制高空抛物,除了以法律作保障,更需要广大市民参与其中,管住双手,增强安全意识,守住窗外美丽风景线,守得楼下太平永长久。


□杨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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