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乡宣传《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1-04-14 10:28 来源:万州时报

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

万州手机台讯 (记者 李成敏 文/图)“邻里要和谐互助,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不违规焚烧秸秆……”日前,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到熊家镇万家村开展《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当天,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的村民们解读了《条例》,重点讲解了和村民息息相关的内容,倡导村民自觉遵守乡规民约、助人为乐、保护乡村风貌,鼓励村民一起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乡村蔚然成风,让乡村振兴既有“面子”也有“里子”。


随后,工作人员还在万家村便民服务中心、重要路口张贴宣传单50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不少村民表示,通过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积极主动遵守《条例》,自觉践行文明行为规范,共同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美丽乡村建设增光添彩。


此外,活动当天,工作人员还以身作则,积极践行文明条例,结合万家村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帮助农户清理房前屋后顽固垃圾,积极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村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文明新气象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思想文化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让人们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