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

发布日期:2023-12-13 10:17

法律援助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 李成敏 通讯员 余峻立 文/图

法律援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民之所盼,也是区司法局一直坚守的初心使命。

在开展主题教育中,区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用心用情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构筑起一道坚强的“法治后盾”。

据统计,今年以来,累计办理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1587件,提供法律咨询10568次。援助未成年人225人,农民工228人,妇女234人,老年人161人,残疾人81人,军人军属1人,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应援尽援——点亮弱势群体“法治之光”

“余婆婆,您身体好些了不,今天来把民事起诉状签了,就可以到法院立案了,别担心,我会尽最大努力帮您解决问题……”12月11日,法律援助律师黎娜来到受援人余某的家里,提供上门服务。

今年4月16日,63岁的余某在乘坐公交车时,车子一个急刹导致她摔倒在地,造成腰部受伤,后送医院诊断为腰三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14天,公交车公司只缴纳了医疗费,没有支付护理费和伙食费。

事故发生后,住院的医疗费解决了,但是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后续复查医疗费用等赔偿金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致使该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

无奈之下,余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经中心审查,认为符合相关规定,指派了重庆谦合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黎娜承办此案。

鉴于余某行动不便,黎娜随即开展“上门服务”办理流程,为她解答法律程序及风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太感谢了,法律援助律师上门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办理完法援手续,余某及其家属对律师连连感谢。

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只是我区法律援助惠及困难群众的一个缩影。

在受援人廖某长期遭受丈夫言语、肢体上的家庭暴力且对婚姻不忠诚的行为,但自行协商离婚无果的情况下,援助律师用负责、耐心、细致的办案态度,多方面多次沟通,最终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廖某与孙某离婚。至此,廖某不幸的婚姻和长期遭受的家庭暴力终于画上了句号。

向某在父亲癌症去世,母亲作为监护人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只能由姑姑向某芳代为照顾的情况下,向某芳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的申请,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援助律师充分提交证据,详细陈述意见,其申请事项均被支持,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拒绝向邬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赔偿医药费损失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情况下,援助律师积极收集证据,并在庭审中详细阐述意见,最终邬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邬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医疗费等合计60000元。

……

一桩桩、一件件法律援助案件得以妥善解决,群众脸上的笑容,成为主题教育成效的暖心注脚。

今年来,区司法局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对军人军属、7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残疾人等申请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因农民工讨薪、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据统计,全年累计办理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1587件,提供法律咨询10568次。其中,援助未成年人225人,农民工228人,妇女234人,老年人161人,残疾人81人,军人军属1人,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健全体系——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隐秘的角落,需要不断延伸法律触角,打造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

今年10月,依托搬迁后的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四个窗口,放置叫号机、律兜无人律所、法律援助指南及示范文本,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等“一站式”办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可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法援惠民生’的便民措施,比如,基层站点‘就近办’、行动不便‘上门办’、经济状况审查‘一纸办’、重点人群‘优先办’等,用实打实的举措,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切和期盼。”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为打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消除军人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合法权益,今年5月,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工作站正式成立,畅通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目前,在全区52个乡镇街道以及区看守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三支队成立了57个有牌匾、有职责表、有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的“四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促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做到“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充分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多元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区司法局切实落实法律援助要求,坚持把质量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每月抽取5件法援案件,派遣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做好相关庭审记录,促进办案人员从庭前准备、陈述、举证、质证、发问等5个方面提升庭审质量。同时,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对已办结案件做到质量评查率、回访率“两个100%”,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度。并将抓好业务培训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措施,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律师服务能力。

今年来,区司法局不断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巧用“情理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工作的触角,将社会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担当,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