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做“加法” 行政处罚做“减法”

发布日期:2023-05-06 10:22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暗访。

记者 李成敏 文/图

法治化市场环境不仅在于规范市场主体,更在于规范执法者自身,让权力不可任性,让权力成为市场的守护者而不是干预者。

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我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关键环节,多阶段公示、多方式记录、多维度审核,以更高标准和严要求促进执法透明度更高、程序更规范、合法性更有保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执法监督 向滥用行政权力“亮剑”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行政执法数据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在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专题专栏里,四个二级栏目一目了然。

据了解,目前,区司法局已完成全区83个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在“平台”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通过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这只是我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一个缩影。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上,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区加强了对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运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单位公示栏、政务服务窗口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

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上,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严格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归档,做到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清晰明确,案卷规范完整,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实现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明显减少。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司法局立足职能优势,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暗访,坚决查处滥用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去年以来,深入企业实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暗访173次,向企业“面对面”收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执法乱象线索。与此同时,区司法局还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取18个行政执法单位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40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推进柔性执法

让执法尺度更有温度

“某运输公司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符合‘轻微不罚’”“某班线客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符合‘首违不罚’”“某医院使用未经检验的强制鉴定计量器具,符合‘首违不罚’”“某物业服务公司未保障电梯救援电话正常使用,符合‘轻微不罚’”……

规范行政执法,在监督执法上做“加法”的同时,还要在行政处罚上做“减法”。去年以来,我区积极落实交通、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税务等领域免罚清单,鼓励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区报送针对企业采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工作方式1260余件次,最大限度减少了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为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强化涉企联合执法。去年以来,区司法局统筹全区17个区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减少企业受检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在实地检查过程中‘组团’上门,严格执行‘一次统筹、一次检查、一次反馈’,优化检查流程,降低企业迎检频次,让企业一次性获知相关问题,后期进行统一整改和完善,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主动为企业减负,做企业的‘贴心人’。”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下一步,区司法局还将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为目的,加大对日常监督以及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公示力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职能,督促我区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