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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领域相关政策及解读

发布日期:2026-06-10 10:16

三、城区集中文明治丧

(一)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范围

1.太白街道:青羊宫社区、白岩路社区、桂花堰塘社区、孙家书房社区、复兴路社区、桔园社区、南池沟社区、文化里社区、国本路社区、和平路社区、红光社区(原红光10组除外)、吴家湾社区。

2.高笋塘街道:乌龙池社区、电报路社区、太白路社区、甘家院社区、西山路社区、王家坡社区、苗圃社区、东方广场社区、望江路社区、高笋塘社区。

3.牌楼街道:牌楼社区、袁家墩社区、搭马桥社区、太平社区、观音岩社区、印盒石社区、万安社区、大河沟社区、石峰社区。

4.龙都街道:红溪沟社区、岩上坝社区、大塘边社区、金港社区〔7组、8组、9组(原沙梁1组、2组、8组)除外〕、九龙园社区〔9组、10组(原沙梁7组、10组)除外〕。

5.双河口街道:一碗水社区、螺蛳包社区、槽房社区、学堂湾社区(原双河8组除外)、石梁社区(10组、11组除外)。

6.周家坝街道:周家坝社区、流水社区、救兵城社区、天生城社区、集中社区、映水坪社区、双堰塘社区、天子路社区、长生河社区、天子湖社区、狮子社区。

7.沙河街道:凤仙路社区、申明社区、沙河社区(1组除外)、花青路社区(1组除外)、玉城社区(玉城家园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8.钟鼓楼街道:八角井社区、丰收社区、陶家坪社区、幸福社区、玉安社区、枇杷坪社区、富祥社区、桑树社区(公租房小区、廉租房小区、桑树移民还房及其周边100米范围)、棉花地社区(棉花地一小区、棉花地二小区、石油站还房、观景苑、观涛苑、清江还房14-15号楼、原计委宿舍、原川东骨科医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9.百安坝街道:张家湾社区、乐居苑社区、天台社区、百安社区、尖峰岭社区、学府社区、程家社区、扁寨社区、庆宁社区、天星村(星光上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0.五桥街道:长龙社区、莲花社区、香炉山社区、五间桥社区、万石桥社区(变电站宿舍、科友星城、恒森云熙台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1.陈家坝街道:南山社区、联合社区、陈家坝社区(11组除外)、大石社区(1组、14组、15组、16组除外)、沱口社区(1组除外)、旅密村(1组、15组除外)。

12.高峰街道:高峰社区、雷家社区(龙凤鸣居小区1期、2期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3.天城街道:太平社区(太白酒厂宿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塘坊社区(高管还房、政府宿舍、绿地A、B组团及其周边100米范围)、茅谷社区(塘坊家园、绿地合府及其周边100米范围)。

14.九池街道:戴家岩社区。

(二)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丧事活动要求

1.在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办理丧事活动只能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丧属家中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

2.在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开展治丧活动,不得开展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活动,不得开展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违法举办低俗表演,不得噪音扰民。

3.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居民死亡后,可拨打重庆殡葬服务热线96000,通知殡仪服务单位接运遗体;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置。

4.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服务活动。

5.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三)依法从严处理违规治丧活动

在城市文明治丧示范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占用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办丧事活动的,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构成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噪声扰民,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区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2.占用街道、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演唱活动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等组织或个人,由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3.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及火化业务活动,由区民政局依法查处。

4.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或者建立(恢复)宗族墓地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

5.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或者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6.办理丧事过程中,违反市场监管、农业、林业、规划、土地、建设、卫生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区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将城区文明治丧工作纳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治丧,节俭办理丧事,弘扬新风正气。对公职人员在办理丧事活动中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1.举报投诉联系方式。市民对占用公共场所治丧、丧事扰民等违规治丧活动可依法进行举报投诉。区民政局:58131405;太白街道办事处:58291699;高笋塘街道办事处:58126721;牌楼街道办事处:58980066;龙都街道办事处:58813001;双河口街道办事处:58831923;周家坝街道办事处:58370799;沙河街道办事处:58367960;钟鼓楼街道办事处:58352100;百安坝街道办事处:58544537;五桥街道办事处:58541681;陈家坝街道办事处:58521623;高峰街道办事处:58852328;天城街道办事处:58412155;九池街道办事处:58194338。

2.治丧场所联系方式。天城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966543,地址:天城街道德厚路666号附1号);九池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966543,地址:九池街道灵龙路98号);千福殡仪服务站(联系电话:58348468,地址:钟鼓楼街道北山一支路199号)。

(五)相关问答

1.殡仪服务站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设施设备有哪些?具体又是如何收费的?

万州区现有的殡仪服务站是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丧属可选择您就近的服务站,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电话(天城殡仪服务站和九池殡仪服务站:966543、千福殡仪服务站:58348468)或者现场进行咨询,在殡仪馆火化后领取骨灰(盒),到殡仪服务站或区殡仪馆业务大厅办理治丧服务手续、缴纳费用后入厅文明治丧,守灵结束出殡到公墓安葬。

在治丧服务方面。各殡仪服务站治丧守灵厅都配备有中央空调、电视机、棋牌、净水器、贡桌、电子烛、无烟香以及祭祀用品等配置,并提供定量瓜子、花生、茶叶、抽纸等物品,上述所有费用都包括在治丧守灵厅收费价格内,丧属不需要携带任何治丧物品即可完成丧事办理。殡仪服务站还提供鲜花布置、纸花圈等非基本服务项目供丧属自由选择。殡仪服务站治丧守灵厅收费及非基本服务项目都是由区发改委和区民政局共同核定的,坚持惠民、利民和保本微利的原则,保障殡仪服务站的惠民殡葬公益属性。另外,我们严格要求各殡仪服务站将所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在餐饮服务方面。九池、天城殡仪服务站内还配备有餐饮、住宿、生活超市、丧葬用品超市、停车场。餐厅提供简餐、宴会套餐、商务餐,每桌餐标在218元——1098元之间,同样提供早餐、盖饭、盒饭、宵夜等,每人每顿餐标在1元至35元之间;住宿提供单间、标间,收费标准统一为每天138元,也可以按钟点房方式提供住宿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按每四小时内80元收费。千福殡仪服务站在半年内完成改造扩建后可提供餐饮服务。上述服务丧属均可以根据自己需求进行自主选择。

在收费标准方面。以千福殡仪服务站为例,按面积分为小、中、大三种厅堂,小厅面积为80㎡,收费标准为1080元/次,中厅的面积为238㎡,收费标准为3300元/次,大厅面积350㎡,收费标准3450元/次-6900元/次。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每一次是指三天72小时为例,治丧守灵厅堂租赁不足36个小时均减半收取。天城、九池殡仪服务站的具体收费标准同千福一样,均由发改部门定价,上墙公示,做到价格透明。

2.如果特殊人群家庭到殡仪服务站办理丧事,有什么惠民政策吗?

根据民政部关于惠民殡葬有关政策,区民政局针对特殊人群家庭制定了以下2项优惠减免政策:

一是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资料到殡仪服务站治丧免收治丧厅租用费(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特指小厅,中厅、大厅不提供减免政策服务)。

二是军人、见义勇为烈士、百岁及以上老人到殡仪服务站治丧守灵的,提供相关资料后可享受治丧守灵厅租用费8折优惠。

此外,凡在千福殡仪服务站治丧凭购买千福塔陵园格位的凭证资料,可享受治丧守灵厅租用费用的8.5折优惠,长期有效。

3.城区实行文明治丧后,老百姓还可以跟以前一样到城区内的酒店饭店办丧事吗?

城区酒店饭店多开设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商业区或住宅区,在这些场所开展违规治丧活动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噪音扰民风险,同时,红白喜事同场举办也影响其他消费者消费感受。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新风尚,推进城区文明治丧,商务部门将加强对酒店饭店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加大文明治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转变观念、移风易俗、理解配合、自觉参与,树立文明经营行业新风。

城区内的酒店饭店不得提供摆放骨灰,搭设灵堂等治丧服务,但餐饮服务仍可继续承接。老百姓的治丧活动须到区政府指定的治丧场所进行,需要为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设宴席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到集中治丧场所用餐点或者区内其他酒店饭店设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