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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3月1日起全面禁钓

发布日期:2026-03-03 09:34

万州手机台讯 (记者 应凤林)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万州区天然水域(长江干流及重点支流)进入全面禁钓期,期间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根据规定,禁钓期外的休闲垂钓,严格遵循一人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严禁使用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严禁使用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及有毒有害饵料窝料。同时,垂钓留取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须立即放回原水体。

我区明确,在禁钓期、禁钓区垂钓;多次非法垂钓;使用多竿多钩、禁用钓具、违规饵料窝料;超量留取钓获物且拒不放生等,均视为“情节严重”。将依据相关规定,没收钓获物和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国家公布的禁用钓具、以垂钓为名非法捕捞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生态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禁钓规定,主动抵制、举报非法垂钓、非法捕捞行为,携手守护一江碧水,共护鱼翔浅底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