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重庆东站铁路枢纽室内停车场(不包含商业配建部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自2026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轮车:半小时(含)内1元/泊位,按停放时长连续累计计费,24小时(含)内不超过30元/泊位。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小型车、三轮车:半小时(含)内2元/泊位,按停放时长连续累计计费,24小时(含)内不超过60元/泊位。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三)大中型车:半小时(含)内3元/泊位,按停放时长连续累计计费,24小时(含)内不超过90元/泊位。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具体计费规则如下: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机动车停放时长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出30分钟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
军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机动车减免政策的其他车辆,应免收或减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