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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发票莫违规!重庆明确:商家可拒绝四类开票要求

发布日期:2026-02-16 07:47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2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商务委获悉,重庆有奖发票活动开展以来,市民参与热情高涨,有效激发消费活力、提振市场信心,同时显著提升了消费者主动索票、商家依法开票的合规意识。但活动推进中也出现个别不良现象:部分消费者为多次参与抽奖,向商家提出拆分合并开票、反复更改发票信息、违规红冲作废等不合理要求,扰乱正常开票秩序,影响活动严肃性与公平性。

为维护活动秩序、保障商家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商务委明确:消费者为参与有奖发票活动提出以下不合理开票要求的,商家可依法拒绝开具发票:一是要求开具与实际消费不符或未实际发生消费的发票;二是要求将同一笔消费拆分开票,或将多笔消费合并开票;三是在无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下,要求开具红字发票、违规红冲或作废重开;四是要求对同一笔消费反复更改购买方信息、多次红冲重开。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纸质发票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三类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后,仅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时,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市商务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有奖发票活动旨在促进消费、规范市场,需共同遵守法律法规与活动规则,坚持据实开票、诚信参与,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