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具有重庆市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二)补贴标准。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对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补贴发放至其年满3周岁止。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其未满3周岁的剩余月份数折算计发补贴。具体算法见表。

二、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父母离婚后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提出申请;父母均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由该婴幼儿的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提出申请。
申领人主要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渝快办”小程序的“育儿补贴”专区,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儿童福利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三、申请时限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父母离婚后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提出申请;父母均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由该婴幼儿的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提出申请。
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者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其中,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2027年提出。
四、补贴发放
育儿补贴实行集中发放,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批,即在区县审核确认后的下一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一次性发放相应年度补贴(分别于5月、8月、11月、次年2月的上旬发放)。
补贴发放载体和渠道,原则上以申领人或者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通过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发放。
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发放渠道为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