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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 营商添活力

发布日期:2025-11-11 09:00

执法人员进餐饮企业执法。

记者 李成敏 文/图

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近年来,万州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勇于破题,通过一系列创新实践,有效破除执法痼疾,探索出刚柔并济、宽严相济的执法新模式,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坚实依靠。


万州某餐饮企业负责人张平(化名):

有温度的执法,给了市场主体成长空间

“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如果真严格按照常规罚下来,我的饭店可能就垮了,一家老小的生计都会成问题……”日前,万州区某餐饮企业负责人张平回忆起此前因法律意识淡薄,不慎收购了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而后悔不已。

这起案件的源头,要追溯至区农业执法部门与长航公安万州分局联合破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张平等10人因收购了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调查。

因证据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案件于今年移送至区农业执法部门,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若严格依据常规处罚条款,当事人将面临巨额罚款。这笔罚款虽于法有据,但很可能超出当事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使其家庭和企业陷入困境,最终效果可能背离法律追求的“过罚相当”与教育引导的初衷。

面对这样“罚不起”又“必须罚”的两难局面,区农业执法部门并未简单处罚,而是联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创新推出“增殖放流+行政处罚”模式,也被称为“公益减罚”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当事人通过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主动修复对长江生态的损害,依法可以被视为“减轻危害后果”。这样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让当事人能够承担得起,同时切实补偿了生态损失,实现了执法中法、理、情的统一。

“真没想到,执法部门能给我们这样一条既有意义、又能切实走下去的路。这不仅是给了我们企业一次重生的机会,更是给我上了一堂永生难忘的法治课和环保课。”张平说。


区政协委员周琼:

刚柔并济,打造公正规范的执法环境

这是一次有智慧、有温度的执法创新,体现了执法部门治理能力和为民理念的提升。“公益减罚”既保护了生态,也激发了市场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夯实了基础,值得推广。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区政协委员周琼提出以下建议:拓展柔性执法,让温度贯穿执法全过程。建议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联系紧密的领域,进一步拓展柔性执法的适用情形。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说服教育等柔性措施,为区域发展营造更具包容性的法治环境。

细化裁量标准,让公平扎根执法细节。行政执法部门能细化量化裁量基准,促进公平公正。推动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制定更为细化、量化的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重点针对常见违法行为,明确不同违法情节对应的具体处罚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的现象,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执法决定的公正性和可预期性。

强化能力监督,让规范成为执法底色。将柔性执法理念与裁量基准规范纳入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同时,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与问责机制,对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将执法效果、社会评价等纳入考核体系,引导执法人员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养,从根本上夯实我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坚实基础。


区司法局局长范红林:

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据区司法局局长范红林介绍,我区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四乱”)突出问题以来,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深挖问题线索、提升监督效能等多措并举,“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明显减少,企业群众对当前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为给广大市场主体营造一个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区司法局将从四个方面发力:拧紧思想“总开关”,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坚持将专项治理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持续拧紧思想“总开关”。

织密排查整治“防护网”,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常态化排查起底机制,不设时限、不减力度。对已整改问题组织“回头看”,对新增问题和反弹苗头露头就打。重点关注新业态、新领域执法行为,以及自由裁量权行使、涉企检查备案等关键环节,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

构建监督“合力场”,强化执法震慑效应。完善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司法审查的衔接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结果互认。更大范围推行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执法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夯实能力“基本功”,筑牢基层执法根基。将规范执法纳入执法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和群众工作能力。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