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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即可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人代缴 重庆进一步释放参保红利

发布日期:2025-06-25 13:05 来源:第1眼TV-华龙网

▲6月25日,《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第1眼TV-华龙网记者 石涛 摄

6月25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仲姝婕介绍,2024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132.4万人,参保率达到98.2%,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保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态多样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形势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推进超大城市治理,6月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紧扣全民参保这一主线,从完善参保和待遇政策措施、建立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数字赋能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落地实施以后,将从“放、拓、优、奖、便”五个方面进一步释放参保红利。

“放”,即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明确市外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职工医保年龄放宽到男未满63周岁、女未满58周岁。新生儿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

“拓”,即拓宽参保筹资渠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个人账户既可以给亲属就医购药,也可以给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同时,还支持农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加基本医保缴费。

“优”,即优化生育保障待遇,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的配偶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鼓励参保,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奖”,即建立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参保群众和连续参保群众分别设置激励,次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4000元。

“便”,即通过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服务,打造“医保全民参保一件事”,实现高效精准的参保动员,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生育津贴一件事”“渝药易购”“医保钱包”等数字化应用,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保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提升参保群众体验感。

仲姝婕表示,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实施,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推进超大城市治理,让广大群众及时精准有效享受到更多更优质的医保红利。

(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