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为我国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武器。
生物安全治理的大国之策
生物安全事关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当前,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既面临新挑战,也蕴藏着重要机遇。面对生物安全领域新形势新挑战新课题,中国坚持系统治理,在不断筑牢自身生物安全防线的同时,深入参与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中国郑重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并正式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明确指出要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倡导各国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应对包括生物安全在内的全球性问题。中国旗帜鲜明主张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坚定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严格履行公约义务,积极参与并支持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多边进程。2021年,中国天津大学和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牵头、多国科学家共同研讨达成《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这是第一个以中国地名命名、内容以中国倡议为主的生物安全国际倡议,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鼓励各国政府及科研机构加强监管和自律,以促进生物科学造福人类,同时防止其被滥用,为国家和机构层面的生物安全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工作范本,包含10项指导原则和行为标准,为推动全球生物科技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维护生物安全的国安之行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先后破获一批破坏我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案件,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作出了贡献。如境外某研究机构以开展生物物种研究为名,在我国招募志愿者并诱使其非法搜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为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审核,该机构人员要求参与的志愿者下载专用手机软件,将搜集到的数据信息实时传输到境外。国家安全机关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开展防范处置,有效制止了我国生物物种分布数据信息外泄带来的生物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