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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生态修复+乡村振兴” 司法实践基地入选

发布日期:2025-05-27 10:00

万州手机台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向琦琦)近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布首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名单,万州区法院“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入选。

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坐落在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大周人民法庭”三部分组成,融案件审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乡村振兴等作用于一体。2022年12月17日,被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命名为“第二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3年6月19日,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016年,万州区法院结合破解长江消落带治理难题,创新异地补植机制等生态环境修复,在万州区大周镇长江库岸选址,利用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人自愿交纳的生态修复费用,成片栽种中山杉,形成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2020年12月,万州区法院联合区林业局、大周镇政府共同设立长江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与周边十里滨江长廊、抚琴广场、日月广场等景观融为一体,形成沿江旅游风景带,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