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 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将补贴标准优化调整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7%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 3000 元、不高于1.9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裸车价的 6%四舍五入取整十且不低于 2000 元、不高于1.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对已按原标准兑付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对审核通过还未兑付的以及新申报审核通过的按新标准予以补贴。
同时,将该项补贴政策的总体预算资金优化调整为10.3亿元,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