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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筑起“法治后盾”

发布日期:2024-06-18 10:19


市民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日前,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个表彰是对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所作出成绩的肯定,也标志着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应援尽援 应援优援”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用心用情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构筑起一道坚强的“法治后盾”。

依法维权为残疾人追讨借款

“谭老师,现在案子已经进行执行阶段,你别心急,慢慢等结果……”6月14日,新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龚陈斌来到谭某某的家里,告知他案子的最新进展,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谭某某是一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以做盲人按摩为生。2021年3月,他将3万元存款借给了自己的熟客成某某,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按当时的定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

“当时借钱的时候,她说的是需要的时候提前给她打招呼,她一定会尽快还钱。”谭某某告诉记者,在他的再三催促下,成某某于次年10月才给他支付了利息2000元,返还了本金2000元,并更换了借条。

但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成某某了。

正当谭某某一筹莫展之际,他了解到法律援助可以帮残疾人打官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初,谭某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

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认为,谭某某符合相关规定,就近指派新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龚陈斌承办此案。

接到指派后,龚陈斌及时会见了谭某某,详细了解案情,梳理已有证据,倾听他的诉求,同时告知其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随后,龚陈斌查阅相关证据、综合分析后,代谭某某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某某归还本金、支付利息。

“上个月法院判决下来了,现在进入执行阶段,我悬在心头这块石头终于要落地了,谢谢你跑前跑后帮我的忙,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要回这个钱。”谭某某拉着龚陈斌的手反复表达着感谢。

一声声感谢背后,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努力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

完善法援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隐秘的角落,需要不断延伸法律触角,打造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

去年10月,依托搬迁后的万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四个窗口,放置叫号机、律兜无人律所、法律援助指南及示范文本,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等“一站式”办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备的申请,可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法援惠民生’的便民措施,比如,基层站点‘就近办’、行动不便‘上门办’、经济状况审查‘一纸办’、重点人群‘优先办’等,用实打实的举措,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切和期盼。”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为打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消除军人后顾之忧,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去年5月,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工作站正式成立,畅通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目前,在全区52个乡镇街道以及区看守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武警重庆总队执勤第三支队成立了57个有牌匾、有职责表、有办公设施、有工作人员的“四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初审法律援助申请,促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多元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巧用“情理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近五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代理(辩护)案件9158件,提供法律咨询26096人次。援助农民工1262人、残疾人223人、未成年人763人、军人军属5人,女性1056人,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接下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工作的触角,将社会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担当,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 李成敏 通讯员 余峻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