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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9个月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仍有难点问题待破解

发布日期:2024-03-28 10:38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成效——

今年1-2月全市犬只伤人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22.47%,犬吠扰民警情下降1.36%。

10个区县建成犬只收容留检场所,13个区县联系社会机构对流浪犬进行收容。

全市909个派出所设立办理养犬登记证窗口,累计植入电子标识5.15万只、采集鼻纹识别1.01万只,条例施行以来行政审批登记4.92万只。

条例实施至执法检查前,办理违规养犬行政案件1137件。执法检查以来,新捕捉、收容流浪犬650只,查处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责令整改514起,警告和罚款1901起。

开展全市宠物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451家,发现问题12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7份。累计对917户涉犬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问题——

养犬分区管理还未全面落实。

存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工作对接不及时、联合执法少等现象。

一些市场、工地、街头巷尾、公园角落等仍有流浪犬出没。

养犬登记率较低。

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条例知晓度仍不高。

执法力度不强、刚性不足,处罚类型大部分为责令整改,查处违法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

近年来,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现象频发,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道重要考题。《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以来,取得了哪些突出成效,还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如何切实推动条例有效执行规范养犬管理?

依法规范养犬,检验城市文明,也考验管理者智慧。去年12月下旬起至2024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3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条例施行以来,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制度机制加快建立、管理工作日益规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引导逐步加强,但也存在诸如养犬分区管理还未全面落实,流浪犬时有出没,养犬登记率较低,条例知晓度仍不高,执法力度不强刚性不足等问题。

据介绍,执法检查启动后,检查组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分成3个小组赴渝中、江北、沙坪坝等9个区县实地检查,并召开片区座谈会听取24个区县执法检查情况及养犬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汇总梳理部门汇报、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等情况,与市级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征求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的建议基础上,形成了检查报告。

今年前两月,我市犬只伤人警情同比下降22.47%

报告数据显示,2024年前两个月,重庆犬只伤人警情较去年同期下降22.47%,犬吠扰民警情下降1.36%,全市新清理采集犬只信息4.1万余条。养犬登记数量比执法检查前增加2.9万只,有较大幅度提升。

执法检查以来,全市新捕捉收容流浪犬650只,查处违规养犬行政案件2145起,责令整改514起,警告和罚款1901起。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全市宠物诊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451家,下发整改通知书97份,立案查处32件,关闭清理动物诊疗机构3家;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对917户涉犬经营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规定一户一犬,但一居民家中仍饲养6条犬

执法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取得初步效果,但我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效执行仍有不少工作需进一步改进。

检查中发现,目前仍有4个区县没有划定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范围,有2个区仅在内部划定并未向社会公布;部分区县并未开展条例的宣传或者养犬登记指导服务工作;一些农贸市场、水果市场、建筑工地、街头巷尾、公园角落仍时常有流浪犬出没;不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或涉犬案事件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等。

同时,因统计口径、来源不一致等原因,导致我市饲养犬只的实际数量不明。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尚未实现“一件事”全流程闭环管理。很多养犬人依法养犬意识不强、登记意愿不足、对植入电子标识有所顾虑等。

此外,养犬登记程序亟待优化,造成养犬人对养犬登记积极性不高,养犬登记率较低。如,有的区县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认为申请登记、获取电子标识、犬牌办理程序不便捷的占43.3%,养犬登记工作任重道远。

宣传教育也不够广泛深入,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不佩戴犬牌、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犬进入禁止区域、无证饲养犬只、犬吠扰民、随意丢弃犬只等现象仍较普遍。条例知晓度仍不高,部分养犬人和群众对养犬行为规范、禁养犬只种类等内容了解不充分。

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发现,有的区县在执法检查前未进行过行政处罚;处罚类型大部分为责令整改,违法成本过低、震慑力不强;检查还发现,重点管控区内一户多犬、一人多犬、饲养烈性犬等现象仍存在。如,在主城区一宠物交易市场仍有烈性犬、攻击性犬贩卖;在个别区县检查时发现,一居民家中仍饲养犬只6条。

建议加快推进养犬管理“一件事”应用开发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完善定期通报、定期例会、联合执法等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落实组织协调村(居)委员会履行流浪犬控制和处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常态化监管和集中联合专项整治,形成售卖、免疫、饲养、登记、诊疗、收容等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

同时,加快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系统联通信息共享,推进犬只免疫、犬只个体识别、养犬(变更、注销)登记、销售犬只来源和去向记录、收容留检、犬尸无害化处理、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等信息数据联网和“一件事”应用开发。

严格规范执法,重点整治涉犬警情突出的场所,执行好禁养限养制度,在广泛宣传劝导基础上,从严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等严重违法养犬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情形,严格落实处置机制。大力开展流浪犬只收容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将养犬管理条例纳入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持之以恒开展养犬普法活动。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